决策清晰,社会参与度高
为了实现“艺术与国家发展、艺术与艺术家发展、艺术与公众生活”共同发展的目标,澳大利亚艺术理事会作为国家层面的文化艺术发展决策机构,更加重视面向公众,在做好研究分析的同时,鼓励社会力量的参与。这种制度的设计,保障了文化决策从人民出发,为人民服务。而另一方面,加强了社会监督的力量,当艺术理事会把资金投入到艺术项目和核心艺术机构,随之将带动广泛的社会参与,加之民主制度下的政党监督,媒体发挥的社会舆论监督亦十分得力。在笔者看来,这种模式是在政府主导下,由专家、精英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共同治理的艺术资助管理体系。同时,艺术理事会扮演的角色更倾向于通过资助,对文化艺术事业进行宏观管理而非直接干预,从而保障了决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公开透明,以报告展成效
澳大利亚艺术理事会的各项工作公开透明,每年发布《年度报告》等报告,极大地方便社会监督和项目成果展示。在实习期间,笔者查阅了艺术理事会近3年来的年度报告及相关艺术机构的发展报告,发现一个特点:这些报告囊括了最高行政长官和部门负责人述职报告、机构基本管理构架介绍、主要领导介绍、年度主要业绩、年度财务状况报告。通过文字叙述,同时配以各种数据、表格,详细地列出了政府投入计划、收支情况、公众参与度等信息。
我国国家艺术基金成立之初,参考和借鉴了欧美国家艺术基金的发展模式,成立至今三年来,运转顺利、磨合有效,全面激发了我国艺术单位、机构和艺术家组织开展活动的活力,为艺术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和艺术人才培养起到了“孵化”和助推的积极作用。笔者以为,在这种话语环境中,我们理应进一步就如何更好地开展面向艺术家、艺术机构的资助,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资助管理体系进行深思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