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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回“家”的路,再难也要走

直接参与第一线非遗抢救与保护工作的吴焰表示,类似的问题还很多,随着具体工作的展开,细节的问题会持续出现,他们一方面尽力克服,一方面与上级部门积极沟通,争取找到问题症结所在,寻求合适的应对方案。

“生态”不能变成“死态”

“生产性保护”在探索中前行

日前,由几家企业出资近千万元打造的大型民族风情舞台剧《羌风》演出遇到困难,几家企业投入近千万元后已经没有能力再投入下去了。该剧出品人王征说,《羌风》的几十位演员,来自地震灾区的羌族文化传人、原生态歌手,如果失去表演机会,也许他们就留在家里干农活或者外出打工了。

《羌风》的“生产性保护”实践与羌绣等非遗项目相比,显然要困难得多。有关专家表示,工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具有生产性,对此类非遗采取生产性保护相对简单。由于对《羌风》等涉及民间歌舞等非遗项目的定位与观众的接受程度并不确定,再加上宣传力度不够等因素,其市场化的可能性并不乐观。

除此之外,“生产性保护”还会遇到“李鬼”。一些地方为了发展旅游,主打“非遗”牌,并打起“生产性保护”的旗号。有的为了发展传统民居旅游,把老百姓请出来,把活态的民居变成专供游玩的旅游区。对此,民俗专家乌丙安非常不满:“这种做法把生态变成了‘死态’。我不反对搞非遗旅游,但是非遗保护和非遗旅游是两回事,一定要区分开。”他认为,动态保护一定要动起来,文化才有延续的可能。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主任祁庆富指出,“生产性保护的前提是保护,不是生产。”

据了解,在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中,也存在把居民从其原民居中请出来的做法。“生产性方式保护的行为主体一定是传承人,要靠他们在实践中进行保护。”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吕品田表示:“生产性方式保护不等于都搞市场、扩大规模,也不等于大工业生产。它的核心是通过实践,使传统手工技艺与生活融为一体。针对商品市场,可以生产适合当代社会的产品。同时,要激活民俗。通过人们的继续使用,保护传统手工技艺的生态环境。”

永无止境的巨大工程

靠收益还是靠责任

“汶川县文化局今年招聘5个羌族文化研究岗位,结果只有3个人报名,”吴焰有些无奈地表示,这同其他岗位的“拥挤”比起来,显得有些冷清,“现在大学生找份工作并不容易,即使这样,我们的岗位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在羌族传统的苏布士(祭山)仪式上,很多年轻人根本不参加,他们宁肯围在旁边看,好像跟他们无关,成了传统文化的旁观者。”吴焰坦言,这种围观的心态令人担忧,当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成为围观者,这项传统如何传承下去?

“由于经济能力不足,缺乏文化自豪感,继承本民族文化的年轻人越来越少。只有让年轻人意识到保护文化是有收益的,才能解决后继乏人的矛盾。”广西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院长廖明君表示。

吴焰则认为,还是要强调“责任”二字,族群的每一个成员,都有传承本族群文化的责任,不能把这种责任推到别人身上,而自己置身事外。她主张,学校要加强教育,让孩子们热爱本族群的文化,让他们从内心生出对本族群文化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这才是根本之道。

乌丙安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例:江苏省无锡市新安实验小学的学生们,在老师的组织下,查各种传统节日的资料,制成日历,每到一个节日,他们都争着要过。孩子们不但从过节和准备节日的过程中获得了知识和快乐,更重要的是,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中,埋下了的传统文化种子,对他们一生都有益,这也是传承传统民俗的最好方式。他质问,有人动辄强调小孩子不愿意学传统文化,怎么知道小孩子不愿意学?

也许,正如一位非遗保护专家所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永远没有止境,它需要长期而持续的工作,谁也无法毕其功于一役。

但是,回“家”的路,再难也要走。(综合人民网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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