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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文化遗产”:定义与保护

无形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口头传统

根据英文版《公约》中发布的最新定义,“无形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呈现、表达、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制品和文化空间。各社区、群体为适应他们所处的环境,为应对他们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无形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也为他们自己提供了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由此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公约》从概念框架上对此定义作了具体的说明,指出“无形文化遗产”涉及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无形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礼仪、节日庆典;(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进而确定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是指采取措施,确保无形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促进、弘扬、承传(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

从该项国际性《公约》的定义中,我们不难见出“口头传统”(oral traditions)在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位置。世界许多文化在发展与传承的过程中,大多仅倚赖于人类的记忆,通过口头方式使其主要的知识体系和价值观念得以世代相传。在社会、经济急速变迁的全球化趋势下,针对各民族的史诗、神话、传说、歌谣、叙事长诗、风俗歌调等口头传承与民间表达文化面临萎缩或步入濒危的紧急状态,以及诸多少数民族歌手、艺人、演述人、故事家等传承人自生自灭、人亡歌息的断代现象,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于2003年9月16日成立了“口头传统研究中心”,并在该所的网站上推出了“口头传统”专栏。据悉,这是国内第一家从事口头传统研究的专门性学术机构,同时民文所为推进“中国少数民族文学资料库”和“口头传统研究基地”的建设,正在加大力度开发数字化的各民族口头传统档案库。为向公众社会普及口头传统知识,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北京晚报》、《中国民族报》、《社会科学报》、《中国画报》(英文版)、央视国际网站、民间中国网、中国艺术网、中国民俗网、中国民俗学会网近20家媒体都先后报道了民文所的口头传统研究和保护工作。此外,2003年《读书》第10期还推出了民族文学研究所4位学者撰写的“口头传统”研究专辑。这些工作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代表处的积极评价,正如文化专员爱德蒙·木卡拉所言,“作为一支重要的学术力量,口头传统研究中心不仅会对传承中国过去五千年的文明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而且也会为中国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和未来可持续性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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