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是青藏高原的主体部分,有着“世界屋脊”之称。西藏总面积120多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93万人,其中藏族人口约占自治区人口的95.5%。西藏自治区首府为拉萨市。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与原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的和平解放,开创了西藏历史的新纪元,彻底废除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为百万农奴的翻身解放,为西藏人民的新生,开辟了光明前景。
60年来,西藏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项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60年的历史,是西藏人民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历史。
西藏坚持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道路,大力实施经济发展战略,60年来,各项事业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到2010年底,全区生产总值达到507亿元人民币。城乡人民生活持续改善,每个乡村都接通了宽带和电话;在全国率先实现覆盖城乡的免费义务教育,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保险和社会救助、救济等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正逐步完善。西藏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西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保护、继承和弘扬。随着中央政府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面实施,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如今,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已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今天的高原大地,人民安居乐业,西藏正在朝着更高的目标前进。